
全国人大代表牛三平: 完善法律体系探索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检察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观念的不断加深,时代赋予公益诉讼的使命越来越重要,社会各界对健全完善公益诉讼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22年,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立法,有助于法治中国建设。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检察监督新格局,办理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多个重点领域有力推进、不断拓展,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
山西工商学院董事长、院长 牛三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注意。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工商学院董事长、院长牛三平指出:“就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现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两条规定涵盖不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中主要适用的诉前程序。现有公益诉讼案件等领域案件范围不明晰、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程序立法空白,诉前程序的诉讼性、司法性不足,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关系以及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衔接等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进行明确。”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牛三平建议,要继续推进相关单行法单设、增设公益诉讼条款,并适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深入了解相关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情况,确保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正确实施。
牛三平建议,要推动公益诉讼相关立法进程,探索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全面梳理近年来有关公益诉讼立法的议案、建议、提案,衔接相关程序法、实体法中公益诉讼的专门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公益诉讼立法研究报告,在前期司法实践和配套规定运行成熟后,单独制定公益诉讼法,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